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指的是享受我国教育部优惠教育的政策的师范生。我国在部分师范类院校开设公费师范生计划,参加该计划的师范生便成为公费师范生,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都由中央财政负责,在校期间还会发放生活补贴,但是其代价便是学生在其毕业以后必须到指定地区的中小学任教,为祖国教育事业做贡献。
投档,“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考生须在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以河南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政策待遇为例。
一、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省财政按师范生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培养高校)。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的办法,考察合格后为合格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三、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 6年。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和“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
“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
“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
“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任教。
四、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通过培养高校职业能力测试后,免试认定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