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兰州交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兰州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于2003年6月成立,属于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拥有工业设计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工业设计、交通景观设计和艺术硕士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院拥有多名国内知名的专家教授和一批省内外著名的中青年艺术家、画家和学者。学院现有教职工59人,教授5人,副教授20人,讲师29人。学院师生在全国及省内各种展览及专业大赛中屡获佳绩,获国家级铜奖3项、国家级一等奖8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68项、优秀奖145项、国家级美展入选5项。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最后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全部采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具体如下: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录满为止。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联系单位: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4956179 传真:0931-4938051
网 址:http:///zsb
本简章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兰州交通大学,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市,学校由中央部委投资创建,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铁路高校之一,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