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也会评奖学金,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时间为每学年一次。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比一次,具体依据当年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二)校设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示范奖学金)比例不超过2%,奖金额为5000元;
2.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5%,奖金额为2000元;
3.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0%,奖金额为1000元;
4.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5%,奖金额为500元;
本科生
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学士学位者提供,期限一般为4学年(医学专业等为5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并通过中国大学入学考试或经推荐被中国大学免试录取,年龄在25周岁以下。
硕士生
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者提供,期限2-3学年。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在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在华申请者应已获得中国高校的录取,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博士生
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者提供,期限3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在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在华申请者应已获得中国高校的录取,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汉语进修生
向非汉语专业毕业或无汉语基础、申请来华专门学习汉语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以上的学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普通进修生
向申请来华进修原所学专业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为大学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或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的学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