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诸侯。诸侯的权利:管理自己封国内的所有事物,包括赋税、土地、城市等;建立臣属于自己军队;封国有自己子孙世袭、诸侯的义务:诸侯以周王为共主,对周天子有朝拜、纳贡赋、供劳役、助出征等义务。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
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诸侯国,中文狭义上指历史上秦朝以前分封制下,由最高统治者天子对封地的称呼,也被称为“诸侯列国”、“列国”,封地最高统治者被赐予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多数情况下,“诸侯”和“诸侯国”混淆使用。广义上指封建时代及其以前人类文明时期共主(天子、皇帝)对其家族、功臣给予的封地。其中汉朝郡县制和封国制两种制度并存,但“国”属于行政区划,和郡行政地位相同,期间伴随中央政府的强弱,权利发生变化,多数情况下只是作为行政区。但若强大起来也会成为与中央政府抗拒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