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学考合格性考试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高一学生合格性考试科目在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5门中选择,报考不得少于4门;高二学生合格性考试科目在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中,选择尚未报考(或补考)的科目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科目和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均实行学考合格性考试。
(二)学考合格性考试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确定的必修内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有关规定与现行报名办法相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确定报名办法。考生可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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