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分别是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
今年中等学校、有关高等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一)提前批
1.录取学校: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班、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18日下午报到,7月19日上午9:00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系统操作培训,7月19日下午—21日录取。
(二)第一批
1.录取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省农垦中学、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中、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中、儋州市两院中学、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海口市四中、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三亚市一中、海南中学三亚学校、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嘉积中学、儋州市一中、儋州市八一中学、洋浦中学、澄迈中学、临高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万宁中学、乐东中学,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1日下午报到,7月22日上午9:00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系统操作培训,7月22日下午—23日第一批A段录取;7月25日—26日下午16:00修改第一批志愿;7月27日—29日第一批B段及指标到校生录取。
(三)第二批
1.录取学校:市县(单位)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在本批次招生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9日下午报到,7月30日上午9:00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操作培训,7月30日下午—8月1日录取。
(四)第三批
1.录取学校: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7日上午报到,8月7日下午—11日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录取以及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
(五)补录阶段
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含学生未按时报到空出的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从9月8日开始至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补录手续,秋季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后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