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要看时间长短,如果时间较短的学生一般会选择回原班,如果时间很长基础会跟不上会被要求重回之前休学时的年级。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1、如果是生病,经医院诊断受伤或患病,需要向医院开需要休养三个月以上的病历证明(一般是县级以上医院的三甲医院开具),家长要出具签字休学书面证明。
2、须向学校老师提交申请给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3、在允许的学习期间内,大学休学不得超过两年,大学生保留学籍如果因为疾病等原因,只能保留1年。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但是也不能超过两年。
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休学后随时可以返校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