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两个集合A,B,把他们所有的元素合并在一起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并集,记作A∪B,读作A并B。集合论中,设A,B是两个集合,由所有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交集,记作A∩B。
1、性质不同
交集是不同的事物或感情聚集或交织在一起;并集是两个事物所包含的共有。数学上,一般地,对于给定的两个集合A 和 集合B 的交集是指含有所有既属于 A 又属于 B 的元素,在集合论和数学的其他分支中,一组集合的并集是这些集合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而不包含其他元素。
2、本质不同
交集是交叉;并集是加。交集是两个集合有共有的部分,但是表示全部工有。并集即两个集合合并起来,形成一个共有的集合,形式上如 x 属于 A ∩B当且仅当x 属于 A且 x 属于 B。
3、表示不同
A 和 B 的交集写作 "A∩B",A∩B={x丨x∈A且x∈B};A和B并集写作“A∪B”,即A∪B={x|x∈A,或x∈B}。
交集:符号 ∩,意思是两个集合中相同的元素,记忆方法:交集的符号就是一个圆拱门。
并集:符号 ∪,意思是取两个集合的全部元素,记忆方法:并集的符号就是门倒过来。
举例
(1)集合 {1,2,3} 和 {2,3,4} 的交集为 {2,3}。即{1,2,3}∩{2,3,4}={2,3}。
(2)数字9不属于质数集合 {2,3,5,7,11, ...} 和奇数集合 {1,3,5,7,9,11, ...}的交集。即9∉{x|x是质数}∩{x|x是奇数}。
集合{1, 2, 3} 和 {2, 3, 4} 的并集是 {1, 2, 3, 4}。数字 9 不属于质数集合 {2, 3, 5, 7, 11, …} 和偶数集合{2, 4, 6, 8, 10, …} 的并集,因为 9 既不是素数,也不是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