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武警)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1.军校毕业学员根据“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2.从地方考入军校的学员毕业见习期满后,其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现役军官范围的,可按规定授予军衔,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文职范围的,任命为文职干部。
3.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排职,授少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大学专科毕业的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的,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4.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其技术等级的确定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
1、军校中尉官待遇:排职到连职约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3500元至3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
2、校官在军校的待遇:营职到师职约5200元至78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4200元至7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5200元至8800元左右人民币。
3、将官:军职到正兵团职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7800元左右至210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