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补录志愿的考生一定要重新填报志愿,之前填报的志愿都属于无效的志愿。另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补录志愿。考生要注意多次征集的情况,一些高校在第一次征集志愿后,如果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话,就可能会进行第二次或是多次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补录志愿的时候,要尽量增加自己的录取机会,所以补录志愿要和高校历年的补录计划及招生计划人数进行综合对比,避免自己会错过补录。
在填报补录志愿的时候,考生不要过多的纠结院校和专业的搭配了,此时要考虑的就是怎么被院校录取,不要只关注热门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要形成合理梯度,专业注意冷热搭配。对于补录志愿来说,分数越高,优势越大。如果分数没有竞争力,为了增加高考补录的录取机会,可以尽量选择服从调剂。
1、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填其他学校是不承认的,填了没有效用)
4、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体育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体育类不得同时兼报。高职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5、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考试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6、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7、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考生补报志愿时不要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并且不允许同时打开两个IE窗口,以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