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开始计算利息,也可以无利息还款,借款人只要在毕业当年的8月20号之前把贷款还上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必须要在7月16号至8月15号期间到贷款系统上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在8月20日之前还款成功,才能不付利息。
学生在校期间不用偿还助学贷款本息,毕业后的两年可以不还本金,第三年才开始偿还本金。另外助学贷款并不是每月还本付息的,而是按年来还利息的,一般是每年的12月20号是指定还款日。
下面小编通过一个例子来帮助大家了解助学贷款的利息与每月还款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小明办理了助学贷款6000元,还款期限设定为6年,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为6.55%,那么毕业后每年还款金额如下:
第一年还款:120元(即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贷款利息)。
第二年还款:6000*6.55%=393元(即上年12月20日至当年12月20日贷款利息)。
第三年还款:1893元(即当年应还本金6000元/4年=1500元,加上当年应还款利息393元)。
第四年还款:1794.75元(即当年应还本金1500元,加上4500元剩余本金的当年利息294.75元)。
第五年还款:1696.5元(即当年应还本金1500元,加上3000元剩余本金的当年利息196.5元)。
第六年还款:1568元(即当年应还本金1500元,加上上年12月20日至当年9月1日贷款利息68元)。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_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