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后,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等级赋分就是根据考生的排名赋分,而不是卷面原始分。3+1+2模式高考省份,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原始分,1为物理或历史,也采用原始分,2为另外两门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
“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
“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由于选考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
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与原始分排队顺序保持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