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
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试只要有一项科目为D等者(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视作D等),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
1、学业水平测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学科学习质量的水平测试。它不同于为学分认可而设立的选择性高考和模块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是评估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手段。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选拔的主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