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方案为“3+1+2”模式:即语数外三科+物理或历史其中之一+剩余的四个科目中任选二。选考的三科卷面满分值均为100分,不同的是首选的物理或者历史可直接算入高考总分里,但再选的科目是要在等级赋分转换之后再计入最终高考成绩的。
湖南省考生再选的2门科目赋分的具体比例划分是由往届情况所定,具体方式与规则如下:
根据考生的卷面分,以30分作为等级赋分转换的起点,由高至低划分出A、B、C、D、E5个等级,分别代表考生总排名里所占比例的15%,35%,35%,13%和2%。
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卷面成绩分别转换到五个分数区间,对应的分数为:100-86、85-71、70-56、55-41和40-30,转换后学生成绩排名是不变的,但最终成绩经由等比数学转换,四舍五入后得到,具体公式如下:
(Y2-Y)/(Y-Y1)=(T2-T)/(T-T1)
其中Y表示的是考生实际卷面成绩,而Y1和Y2 分别对应的是考生实际卷面成绩所在等级的区间的上限和下限。T代表转换出来的分数,那么T1和T2 分别对应的是考生同比转换成绩所在等级区间的上限和下限。
有了赋分制之后,就有可能出现赋分分数比原始分数低的现象,但同时也会出现比原始分数高的情况。因此在新方案之下,只看考生的原始分数意义不大,关键是提高自己的位次排名。
在新高考模式下实行等级赋分,将选择同一学科的同学进行对比排名,然后进行赋分,本质是有利于解决考试难度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此外,赋分制度在一定程度减轻了学生的学习压力,也保证了成绩的可比性和区分度。总体来说,等级赋分制比传统高考计分规则更为合理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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