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的军队院校除了招收正规的军队院校学员之外,还会招收一些无军籍的学员。那么,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队院校学员有什么区别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可以招收无军籍学员,其他军队院校没有招收无军籍学员任务。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同军队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第三,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第四,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价拨,学校每年向学生放发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在我省招收培养《全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确定的无军籍学员。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考生经政审、军检、面试合格,在提前批次录取。
学员在军队院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参照部队院校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统一着装,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院校按每人每月330元标准逐月发放学生本人生活补助费,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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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当年办入伍提干手续,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参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次、同学制有军籍学员的规定执行。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考生报考“无军籍学员”的条件和程序与报考军队院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