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地县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考生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地县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考生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6月9日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学籍表或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另交验:就读学校开具的实际就读证明、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监护人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少年班(含数学英才班等)须提供招生高校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关中学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少年班。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不晚于2020年的初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情况可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社会考生可由所在单位或户籍地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鉴定,鉴定表样可在报名网上下载。
鉴定单位或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报名结束后,需更改信息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考试中心申请。
1报考信息修改。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文史、理工、三校生科类不得更改,报考本专科层次与兼报科类修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考试中心申请。其中,兼报艺术类统考专业修改时间为2022年11月15-17日,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修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兼报体育类修改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报考本专科层次只允许单报改兼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2其他信息修改。考生身份及照片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其中修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的,由县考试中心重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修改;修改照片的,由县考试中心审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重新采集图像。涉及应届或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个人特长、联系方式等信息修改,由县考试中心审验后在报名信息系统自行修改,原则上不晚于2023年6月6日。
居民身份证是高考报名、考试、录取、高校报到注册的重要身份证明,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进入高校报到注册之前,不要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以免影响正常考试、录取、报到注册等。
3考生信息修改后,县考试中心须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申报材料由办理及审批人签字后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