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队是指学校通过招收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运动员学生,在文化学习之余组织开展专业运动训练、进一步提高运动项目竞技水平而组建的学生运动员代表队的统称,浙江高水平运动队4月1日考试。
招生办法:试点高校按照本校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试点高校根据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各试点高校具体的招生办法,考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各试点高校招生官网查阅相关招生简章。
报考流程:主要包括资格审核、专项测试和统一高考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环节,试点高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除国家规定的统考项目外,报考浙江大学及省外高校的我省考生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程序等内容请查看高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报考省内其余 7 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测试和学校必要的专项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1日。之后,考生还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根据2017年招生办法,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当年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 65%。
管理方式: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试点高校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定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2018新变化: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 2018年起,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柔道、攀岩、摔跤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其他项目暂由试点高校独立或联合组织。
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高校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试点高校须制订本校运动队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作为长期和年度考核依据。高校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试点高校要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