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的中央官制。唐朝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六部分领各种政治事务,【你你别务工,不然判刑】超好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大家可以参考。
三省
1.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军国大事和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
2.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诏旨不当可驳回
3.尚书省:是具体的执行机构
六部
三省六部中吏部主管全国文职官吏的挑选、考查、任免、升降、调动、封勋,大体相当于现代组织部的职能。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如祭天地、祭祖先等)、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
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
刑部为主管全国司法、行政的机构,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
工部主管兴修水利、重要的土木建筑工程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发生深刻变化的标志,决策、审议、执行权力的分解,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是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反映了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君权的加强有利于巩固君主的统治。对后世的政治制度产生较大影响。三省之间既相互限制,有互为补充,明确分工,提高了办事效率,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1.三省六部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
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2.三省六部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
3.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