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故都的秋》以一种饱含感情的笔触,描绘了一副极具个性的北方秋景。所有的话,都是一种深情的话语。郁达夫笔下“故都”的秋色、声调、风姿无不反映出作者丰富细腻的感情世界。
第一大段,为第1,2自然段,是总起:南国之秋的色味比不上北国之秋。和直抒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眷念之情。
第二大段,为第3到12自然段,是分写:秋花—色,秋槐—形,秋蝉—声,秋雨—味,秋果—实,秋晨天空,秋之牵牛花。
第三大段,为第13,14自然段,是总括:南国之秋,色味不如北国之秋浓。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是看不饱,尝不透,玩赏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式的。
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沈的地方。
多明媚的秋天哪,这里,再也不是焦土和灰烬,这是千万座山风都披着红毯的.旺盛的国土。那满身嵌着弹皮的红松,仍然活着,傲立在高高的山岩上,山谷中汽笛欢腾,白望在稻田里缓缓飞翔。
南国之秋,当然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一,四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