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青海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高考报名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以下是关于青海2023年高考报名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在青海省工作并持有青海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青海省有常住户口者,高考报名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参加异地高考。
2.曾在青海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高考报名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曾在青海省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属城镇户口者,高考报名可以报考省内普通高校参加异地高考。
3.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当年的6月1日。
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高考报名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1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具有青海学籍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且其子女在青海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
驻青部队官兵子女、退役或转业安置到青海省的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高考报名或办理赴省外就读登记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年级,方可在青高考报名;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后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青海的,不得在青海参加异地高考报名。
青海省异地高考报名政策(一)青海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仅指根据省委《关于青海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20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组字[2016]181号)文件规定纳入全省“千人计划”名单的直接引进人才,具体名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一)青海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仅指根据省委《关于青海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20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组字[2016]181号)文件规定纳入全省“千人计划”名单的直接引进人才,具体名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其本人及子女户口已迁入青海的,在青在职期间,其子女(往届高中毕业生除外)可在青海省办理学籍登记后高考报名。
(二)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其法定监护人本人户籍在青海,且考生在青海实际就读高中者,高考报名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四、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高考报名规定
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开办分公司的派入员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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