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合格后,不可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实际参加考试为准),其外省市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22〕2号)(以下简称外省市成绩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学进入上海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学籍转入上海市,下同),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申请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定。
成绩认定仅限于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在2022年9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已提交并审核通过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的考生,无须再申请。
考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合格后,不可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上海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实际参加考试为准),其外省市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在校生可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1月10日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学校于11月10日当日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
其他考生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参照外省市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考生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11月7日至11月8日(9:00至11:00,13:00至16:00)到报名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区招考机构于11月10日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并于11月11日完成本区相关学生的申请和审核。
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区招考机构于11月12日向考生反馈外省市成绩认定结果,并于11月21日前将考生签字确认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确认表》交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1、在外省市获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上海可以认定吗?
(1)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报考期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申请认定,但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2)考生可持外省市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申请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
(3)学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合格后,不可再参加其已认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也可报考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在外省市参加的相应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4)为避免漏报,学生申请成绩认定时,须先进行本市合格性考试的报考,待相应科目成绩被认定合格后可再取消报考。
2、如何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
(1)本市高中在校生:可于2022年11月10日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其他考生:可于2022年11月7日至11月8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联系报名的区招考机构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并按照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供签名确认后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与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
3、外省市成绩认定结果如何反馈?
(1)上海市高中在校生的成绩认定审核结果信息由其学籍所在学校反馈;
(2)其他考生的成绩认定审核结果由区招考机构于11月12日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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