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2023年艺术类音乐学专业复试日期为3月12日,考生于3月12日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准时登录小艺帮系统,排队等候考试。
音乐学专业复试日期为3月12日,考生于3月12日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准时登录小艺帮系统,排队等候考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21:00,通过小艺帮完成复试确认、缴费并进行考试时间预约。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复试。考试场次一经确认,无法修改。
3.无论考生实际参加复试与否,所缴复试费用恕不退还,考试不接受补缴费。
北京语言大学2023年艺术类音乐学复试拍摄要求
(1)声乐演唱为独唱,可采用现场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得使用音频伴奏等其他任何形式伴奏。乐器演奏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考生应淡妆或素颜。
(2)考试采用双机位监考,应采用现场实时采集的声音和图像,不得编辑、替换或后期处理,不得使用美颜等任何可能影响现场音视频实时采集的软硬件。
(3)考试场所应为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独立房间。声乐类考生如使用现场钢伴的,钢伴也须出现在画面中。双机位监考画面不得有死角,不得出现除考生及钢伴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有考试相关任何资料。
(4)考生应面部正视主机位,全身展现在画面中,不得有遮挡、缺失,完整展现演唱(演奏)画面。
北京语言大学2023年艺术类音乐学复试开始考试
(1)正式考试开始后,考试会进入视频页面,请先向考官问候:“各位考官老师好!”考生在确认音视频清晰通畅后,按照考官指令开始考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考官指令,按要求完成考试,不要透露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
(3)在演唱(演奏)前,考生须按以下模板做口头介绍:评委老师好!我演唱(演奏)的曲目是声乐(器乐)作品《xxx》。
(4)在演唱(演奏)结束后,考生须按以下模版介绍:评委老师,我的演唱(演奏)结束。
(5)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网络、设备异常等,考生应及时与考官说明情况,或通过电话联系我校招办,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处理。
北京语言大学2023年艺术类音乐学复试结束考试
听到考官考试结束的指令后,考生可以结束考试并退出考试系统。考生离场后无法再次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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