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院校办学需要,部分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他普通专业放在同一批次同一院校代码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则,各个学校要求不一。要在填报志愿之前对院校进行详细了解。
1.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则,各个学校要求不一,有的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有的院校没有明确说明,考生填报时一定要向院校咨询。如果明确说明了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又想上此类专业,一定要填报专业志愿。
2.按国家规定,高考招生以院校为单位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分配专业。如果院校将普通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列在了同一院校代码下,且招生院校已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考生虽然达到院校的提档线但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但也存在因总分低又不能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而被退档的可能。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有两种办学方式:一是学历教育项目,二是非学历教育项目。注意: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中外合作办学的两种方式
一是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一是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