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成都体育学院
学校代码:1065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层 次:本科
院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体能训练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开展校考的地区录取原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我校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开展校考地区录取原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经济学、旅游管理、新闻学、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具体招生办法按“成都体育学院与美国南印第安纳大学合作举办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教学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8.我校在确定录取专业时,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同分情况下,按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三、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六、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奖、勤、助、贷、补情况:
1.学校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有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高敏奖学金、李琰奖学金、郑怀贤奖学金、四川省骨科医院奖学金等;
3.学校设有特殊困难学生补助金;
4.学校按规定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5.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咨询电话:(028)85090713(传真)
E—mail:zhaosheng@c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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