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是国家为照顾特殊人群出台的高招政策,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可以在分数线以下按照规定的分值降低录取。普通高校招生相关加分政策可分为鼓励性加分和照顾性加分两大类。
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访问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一)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考生。
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二)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2023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三)现役军人子女。
①军人烈士子女;
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
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四)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由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
(五)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高考加分,是国家为照顾特殊人群出台的高招政策,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可以在分数线以下按照规定的分值降低录取。普通高校招生相关加分政策可分为鼓励性加分和照顾性加分两大类。
鼓励性加分是指考生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了某些方面的成就,由此获得一些加分的机会;照顾性加分是指考生的自然属性和国家相关照顾政策下的加分,如民族政策所产生的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7.北京交通大学SQA3+1国际本科项目2024级春季补录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