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是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产生课程计划(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等的系统化活动。课程设计是一个具有总结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学完理论课后的继续学习过程。
(一)课程计划。
由教学科目的设置、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这几个部分构成,其中教学科目的设置是课程计划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课程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学校教育的统一要求,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确定工作步调的依据,是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和其他活动的依据。
(二)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与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法的基本要求。课程标准由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和建议附录这五部分组成,且课程目标,即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意图,是课程计划的核心。
(三)教材
教材是教学的材料。教材一般由目录、课文、习题、练习、实验、图表、注释、附录等分部分构成,其中,课文是教材的主体部分。除教科书以外,各类指导书、补充读物、工具书、挂图、图表、其他教学辅助用具、教学程序网站包、幻灯片、电影片和音像磁盘等都可以是教材。
(1)理论基础的辩证互补原则
(2)为学生发展服务的原则
(3)系统性原则
(4)多元主体合作原则
(5)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6)适应性与超越性相结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