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的平均资助额度为3000元,分三档,每档分别是2000元、3000元、4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1、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本科生贫困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贫困生资助5000元;
2、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贫困生资助3000元;
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本科贫困生资助3000元,大专贫困生资助2000元,中专贫困生、技校贫困生资助1000元;
4、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1、贫困生补助申请条件有: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正常学习、生活难以保障者;
(2)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3)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4)家庭所在地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2、法律依据:《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第十条
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中止、取消其贫困生补助资格,已发放贫困补助的予以追回: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或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二)在申请补助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
(三)在生活中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超出普通消费水平的。
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部)有权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获得贫困补助的贫困生的经济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