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五省2024空军招飞录取后培养模式有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和军地“3+1”联合培养模式。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二次选拔工作在高考录取后进行。
军事高等教育模式(4年)
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根据身体条件等因素,区分不同机种进行培养,毕业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相应军衔,成为飞行军官。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他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二次选拔工作在空军招飞高考录取后进行,空军每年从招收的理科(物理类)考生中,依据当年北大、清华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下浮一定分数后,遴选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为预选对象。
预选对象须在航空大学完成体验飞行且合格后,综合高考成绩、体验飞行成绩和空军招飞心理选拔成绩择优录取。
达到空军招飞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街待遇。
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空军招飞录取飞行学员在空军航空大学取得学籍、军籍后,津贴费月标准为第1年100元、第2年130元、第3年160元、第4年190元;学费全部由国家承担;享受空勤灶待遇:伙食费在基础训练阶段为20元/天、飞行训练阶段30元/天;
空军招飞录取后除穿着军校学员军装外,还穿着飞行学员特种服装;在空军航空大学期间享受两次探亲假,但由于训练任务重,在飞行训练阶段一般不安排学员休假;飞行小时补助2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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