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填报先后顺序很重要,这会决定你将会被哪所学校录取,当你的分数超过平行志愿里的多个学校的投档分后,将会按照平行志愿里的先后顺序录取,如果不注意先后顺序,可能会被不是很满意的学校、专业所录取。
虽然平行志愿是没有第一第二志愿之分的,所有都是平行志愿,但填报志愿时的顺序还是有讲究的并且很重要。在平行志愿录取中前面的学校先检索,如符合条件就被录取了,后面的学校就录取不到该考生了。如果把一个较差的学校填报在前面,被投档录取后,就够到后面的好学校的分数线,也不会被这个学校录取。
普通类院校平行志愿的填报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填报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填报,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填报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填报。
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平行志愿A、B、C 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个平行志愿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A学校,如成绩未达到该校控线,则投给平行志愿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平行志愿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填报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填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填报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在每批“院校平行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平行志愿的机会,即“征求院校平行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院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平行志愿,即“院校征求平行志愿”。 “院校征求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院校平行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