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一般来说一个系会有两三个,但是也是不固定的。
每个学校分配的名额都不同,会根据学校总人数、所处地区而定。比如在一些内陆地区的学校名额相对较多,而沿海发达地区名额较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