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本科、专科层次“音、体、美”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其中,音乐类公费师范生只招收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凡正住户口在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截止报考当年9月1日,下同)、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本县(市、区)公费师范生时优先录取。生源不足时逐步扩大至全省生源,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报考本科、专科层次“音、体、美”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其中,音乐类公费师范生只招收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和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公费师范生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录。本科、专科层次“音、体、美”公费师范生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中招录。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双语”公费师范生从参加当年藏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中招录,本科层次彝汉“双语”公费师范生从参加当年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中招录。
专科层次幼儿公费师范生从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的优秀学生中,通过省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后进入师范院校公费学习两年,具体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1.批次和志愿
公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专科层次藏汉“双语”计划和本科、专科层次“音、体、美”计划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县志愿无效。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与深贫专项计划录取一并进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与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深贫专项计划本科录取一并进行,专科层次藏汉“双语”计划与藏文“一类模式”深贫专项计划专科录取一并进行;本科、专科层次“音、体、美”计划与同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艺体计划录取一并进行。
公费师范生中的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录取。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县志愿无效。
2.录取投档办法
公费师范生(不含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投档时,在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
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第一志愿投档时,在省定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
3.面试
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面试标准由学校制定,报省教育厅审定后由学校公布,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招生名额空缺的可在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培养学校在相应层次其他计划已录取学生中征集志愿调剂。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发布,从今年起,“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履约年限也由8年降为6年,公费师范生录取考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违约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据悉,四川每年计划培养公费师范生3000名。
师范生政策调整
“免费师范生”改称“公费师范生”
履约年限降为6年
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全川每年计划培养3000名
每学年生活补助600元/生·月
每学月生活补助600元
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