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费师范生?
公费师范生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毕业后能由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制度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有编有岗。
二、公费师范生享受的政策保障
1、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2、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公费师范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3、实行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生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有编有岗;
4、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三、有哪些院校招收公费师范生?
近几年在湖北省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院校招收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一般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录取时执行院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公费师范生应履行的义务
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如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五、非师范生入学后还能成为公费师范生吗?
可以。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六、毕业后能否攻读硕士研究生?
可以。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提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部属师范大学根据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七、毕业后一定要回生源地工作吗?
不是。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更多政策详情请点击查看《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八、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有什么区别?
“优师计划”旨在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2021年,湖北省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工作。湖北省地方“优师计划”由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3所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以下简称培养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获批国家一流专业或通过师范类第二级认证专业承担培养工作。
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在全省28个定向县就业,履约任教6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岗位的,由省教育厅协调相关市(州)统筹安排到有岗位需求的定向县就业。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