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在1953年周恩来访问印度时提出互相尊重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来1954年6月在措辞上作了修改,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获得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赞同,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体现,标志着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
半个世纪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