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前身新疆医学院作为前苏联援助中国“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始建于1954年,1956年建成招生。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为主,其它学科相辅相成的学科结构与布局。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4个一级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坚持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培养适应新时代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提升我区医药卫生服务水平,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现开展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进取的在职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获得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国外学士(同上)、硕士或博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申请学位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招生专业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均须在,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严格按照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2)注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名实行限额限时报名,超过报名人数或时限,系统将关闭报名功能。
(二)采集个人信息、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核材料
扫描二维码采集个人信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其报名信息视为无效信息,报名数据不予保留,将终其后续申请环节。具体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jpg或jpeg格式;
2.本科毕业证书,jpg或jpeg格式;
3.学士学位证书,jpg或jpeg格式;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登录学信网访问;
5.学位认证报告,PDF格式,登录学信网访问;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单,jpg或jpeg格式,仅提供最高成绩;
7.新疆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员思想道德考核表(见附件4),jpg或jpeg格式。
(三)网上资格审核
1.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组织审核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及资格审核材料。
2.申请人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查看资格审核结果,以及后续安排。
(四)学科考核组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须参加学科考核组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英语水平、学科专业知识(二级学科)、科研实践能力。面试具体安排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核、信息采集与确认
1. 时间。
2. 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具体安排以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通知为准。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 流程:现场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照片和指纹)→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4. 具体要求:
(1)现场资格审核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版复印件,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标注资格审核号(由信息采集点流水编码),右下角亲笔书写“本人保证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有效”并签名。
①身份证
②本科毕业证书
③学士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学位认证报告
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单
⑦新疆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员思想道德考核表(原件)
(2)信息采集包括指纹及图像,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完成。
(六)双向选定导师
按照双方自愿、导师招生专业须与申请人申请学位专业一致的原则,申请人与导师进行互选,填写《新疆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意向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由培养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复核存档。原则上一名导师带教同一级学员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