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依据是考生的综合成绩,通常由高考成绩、高校校测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校测是综合评价招生的关键环节,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校园日活动等。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依据是考生的综合成绩,通常由高考成绩、高校校测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例如,部分高校采用“631”模式,即高考成绩占60%,校测成绩占3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
2、校测形式与内容
校测是综合评价招生的关键环节,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校园日活动等。例如,上海纽约大学的校测采用全英文的“校园日活动”,而南京大学则注重学科特长测试。
3、录取批次与锁档政策
综合评价招生通常在提前批次录取。部分高校(如A类院校)实行“锁档”政策,即考生通过校测后需确认志愿,一旦被录取则无法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4、降分录取机会
综合评价招生为考生提供了降分录取的机会。根据往年数据,部分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比统招低10-50分,尤其省属重点高校降分幅度较大。
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共有24所,分为A类和B类高校:
A类高校(12所)
省内高校: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省外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这些院校在综合评价招生中,会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高中成绩、竞赛成绩、思想品德等多方面因素,为考生提供多元化的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