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36条,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增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内在的统一性。把这一理论创新成果充实进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之中,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表述和完善发展国家根本制度与国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创和发展起来的,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继续推进。如今,我们走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党的领导。宪法总纲关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规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坚实的宪法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