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致命坏处就是让秦国没有能力培育出自己的治国之才,但这点却被历代秦国君主化解了,从外引进,让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拼命为自己打工,历代秦王在这点上都做得很出色。
1、在奖励军功的措施中,规定: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杀死、割下敌方士兵头颅越多,进爵越快,这就是所谓“计首虏功”。有人认为,这项措施大大提高秦兵战斗力,加快统一中国的步伐。其实这种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难道要完成统一大业就非得多杀人?
正因为有这条规定,“虎狼之师”的秦军才会屡次发生屠城、杀降卒的惨无人道行为,光是长平之战就击杀活埋赵国降卒40万人。这在当时只有2000多万人口的中国是个很大的数目,而且还都是青壮年啊!而且它还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长期的恶劣影响,以后项羽的活埋已降秦卒20万,乃至曹操的屠城,不能说没受到一点影响。
2、“编民为什伍”和“连坐”法:商鞅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又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种使人民互相监视、互相告发从而使全体人民时刻处在互相猜疑的白色恐怖之中的做法,到王安石变法时演变为“保甲制度”,以后又被国民党所继承。到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的日本侵略者也实行保甲制度。其始作俑者,不能不说正是商鞅!
3、重农抑商政策。商鞅奖励耕织的政策固然没错,但他又规定凡从事末业(工商)者,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这种 重农抑商政策政策以后被历代封建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即时在封建社会早期已无多少积极作用,到我国封建社会后期更是成为严重阻碍工商业发展的政策。
商鞅变法阻碍了秦国本土治国人才的诞生。
战国时期需要的人才有两种,一种是能带兵打仗的将军,这个秦国不缺,本土盛产很多,第二种就是治国人才,这些人才秦国每个朝代都缺,秦国的大环境也决定了秦国本土培育不了这种经世之才。
为何如此说?这是因为商鞅的变法阻断了这种人才的诞生,能治国的经世之才无一不是知识超群,博览群书的主,但是商鞅的变法只给了秦国年轻人两条路走,要么当兵,要么种地,想要读书那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即使天分再高,如果后天不读书,不学习,那么他面临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越来越不行,想要有治国的才能,根本没有可能,就像我们曾经读过的《伤仲永》。
这其实也是秦国为什么名将很多,但是治国的丞相却只能从山东诸侯国引进的原因,不得不说,商鞅本身就是士子,却把秦国想通过读书成才这条路完全给堵死了,不可谓不狠,这也是商鞅变法最为致命的坏处。
秦国历代君王孜孜不倦的向山东诸侯求贤弥补了商鞅变法的缺陷。
通过秦国每个时代都会有山东士子的大才蹦出,我们可以推测出来,从秦孝公开始,在山东六国中搜寻能治国的人才,已经成为了秦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秦国的历代君主,都能从茫茫人海中找寻到自己需要的治国人才,这决定了秦国即使培育不出能治国的人才,它也不会衰亡,因为自己培育不出,能挖来为自己所用的,就是自己的。
我们不能武断的认为,秦孝公对于商鞅变法的这个严重弊端不清楚,通过秦国统一华夏的历史来看,秦孝公应该也认识到了这点致命的坏处,但想要强大就要付出代价,有坏处当然也有弥补的方法,值得庆幸的是秦国君主找到了。
当商鞅变法强大了秦国之后,不断从山东诸侯挖来经世之才,本国又不断培育出能打仗的名将,这三点从根本上保证了秦国统一华夏,也只是时间的问题,毕竟秦国这台战车,征服天下的条件已经具备,差的也就是向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