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于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1953-1957),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1953-1957),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系统建设社会主义的开始。
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保证社会主义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增长。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使我国开始改变了工业落后的面貌,向社会主义工业化迈进;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我国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过渡时期中,我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