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商鞅变法整体上是应该肯定的,但其中某些内容对中国历史也产生了长期的恶劣的影响,本篇将介绍商鞅变法的影响和弊端。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
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
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
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
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编民为什伍”和“连坐”法:商鞅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又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种使人民互相监视、互相告发从而使全体人民时刻处在互相猜疑的白色恐怖之中的做法,到王安石变法时演变为“保甲制度”,以后又被国民党所继承。到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的日本侵略者也实行保甲制度。
重农抑商政策。商鞅奖励耕织的政策固然没错,但他又规定凡从事末业(工商)者,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这种重农抑商政策政策以后被历代封建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即时在封建社会早期已无多少积极作用,到我国封建社会后期更是成为严重阻碍工商业发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