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法则相同的判断方式:可以先将函数化简,然后再看定义域是否相同,若化简后的函数相同且定义域相同,则对应法则相同。
可以先将函数化简,然后再看定义域是否相同,若化简后的函数相同且定义域相同,则对应法则相同。总之,能化成相同解析式的函数的对用法则相同。
在函数中,对应法则相同,等价于同一个值带进去,出来的是一样的。
一般解析式相同或者可以化成相同的形式,定义域可以不同。常见的有分母有理化、分子有理化等题目,也有一些话三角函数、化简指数等等。
函数概念的核心是变量y与变量x之间的对应法则。表示这种对应法则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有公式法、图象法及列表法。但为了对函数进行一般性的研究,我们用记号y=f(x)表示变量y是变量x的函数,其中字母“f”就抽象地表示变量y与变量x的对应法则。
简单地说,自变量x可通过方法f(所谓对应法则)“变成”了因变量y。
因此,“f”是使“对应”得以实现的方法和途径,是联系x与y的纽带,从而也就是函数的核心。
可以用一句话、一张图表、也可以是一个解析式表示。
特别地,f(a)表示自变量x=a时所得的函数值,是一个常量;而f(x)称为变量x的函数,在通常情况下,它是一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