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是明代永乐、宣德年间的一场海上远航活动,首次航行始于永乐三年(1405年),末次航行结束于宣德八年(1433年),共计七次。
第一次下西洋 1405年6月。
第二次下西洋 1407年10月13日 。
第三次下西洋 1409年10月 。
第四次下西洋 1413年11月 。
第五次下西洋 1417年6月。
第六次下西洋 1421年3月3日 。
第七次下西洋 1430年。
开拓海外贸易
郑和下西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明太祖朱元璋以来的禁海政策,开拓了海外贸易。郑和下西洋包括朝贡贸易、官方贸易和民间贸易等形式。朝贡贸易以奢侈品(例如香料)为大宗,甚至有学者认为寻找海外香料、满足国内需求,是促成郑和下西洋的一个根本原因。
官方贸易是在官方主持下展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交换等原则,其使用的“击掌定价法”传为美谈;民间贸易则由私人自发展开,例如据考证郑和船队的官兵便可以携带商品在沿线国家展开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