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第一阶段改革的特点是创建新制,主要措施有俸禄制、均田制、三长制、租调制。第二阶段改革是汉化政策,主要措施是迁都洛阳和移风易俗。
整顿吏治:地方长官的任期按政绩好坏觉定,不固定年限;官吏俸禄由国家统一筹集,不许自筹,并加大反贪污力度,树立御史台的权威。下令废除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规定五家为以邻长,武邻为一里长,五里为一党长。长官均由办事能力强和谨守法令的人担当,负责管理农民、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北魏的基层机构更加完善。
发布均田令。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保证了赋税收入和徭役的征发。
第二次改革
1、迁都洛阳。为加强对中原地区的控制,494年将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
2、学习汉族文化。迁都洛阳以后,孝文帝仿照汉族的典章制度和生活方式,提倡汉人说汉话,以消除民族间交往的语言障碍;改鲜卑复姓为汉字单姓;禁止穿领小袖的胡服,仿南朝的服装制订官吏,妇女的冠服;提倡与汉族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