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建立三省六部制,使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提高唐朝办事效率。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礼部、兵部、户部、刑部和工部。
特点:
①分工明确
②效率
③互相牵制
④分散相权,集中皇权
作用: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制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百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度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问,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意义及影响: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答本上沿用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