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始置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的创立。进士科作为科举制创立的标志,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变化与发展,进士科也是紧跟着科举制度的变化而发展的。
科举是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由于自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三个显著的特点。科举制从隋朝大业百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度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积极影响:打破世家大族的特权垄断;提高官员素质与行政效率;保证了政府行政人知员的来源,扩大了统治基础;促进了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公平公正;有利于重学风气的形成。
消极影响:使儒学成为道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