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包括人为创造性、后天习得性、共享性、象征性、传递性、变迁性等。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文化是由人所创造、为人所特有的。
1、超生理性和超个人性:超生理性是指任何文化都是人们后天习得的和创造的,文化不能通过生理遗传。超个人性是指个人虽然有接受文化和创造文化的能力,但是形成文化的力量却不在于个人。个人只有在与他人的互动中才需要文化,才能接受文化,才能影响文化。
2、复合性: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由多种文化要素复合在一起。
3、象征性:文化现象总是具有广泛的意义,文化的意义要远远超出文化现象所直接表现的那个窄小的范围。
4、传递性:文化一经产生就要被他人模仿、效法、利用。包括纵向传递(代代相传)和横向传递(地域、民族之间)两方面。
5、变迁性与堕距(滞后):变迁性是指文化不是静止不动的,是处于变化中的。一般认为大规模的文化变迁有三种因素引发,第一,自然条件的变化,如自然灾害、人口变迁;第二,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如不同国家、民族自技术、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的交流;第三,发明与发现,各种发明、创造导致人类社会文化的巨大变迁。滞后性是指文化的各部分在变迁时的速度不一样,导致各部分之间的不平衡、差距、错位。
(1)整合。文化的整合功能是指它对于协调群体成员的行动所发挥的作用,就像蚂蚁过江。社会群体中不同的成员都是独特的行动者,他们基于自己的需要、根据对情景的判断和理解采取行动。文化是他们之间沟通的中介,如果他们能够共享文化,那么他们就能够有效地沟通,消除隔阂、促成合作。
(2)导向。文化的导向功能是指文化可以为人们的行动提供方向和可供选择的方式。通过共享文化,行动者可以知道自己的何种行为在对方看来是适宜的、可以引起积极回应的,并倾向于选择有效的行动,这就是文化对行为的导向作用。
(3)维持秩序。文化是人们以往共同生活经验的积累,是人们通过比较和选择认为是合理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某种文化的形成和确立,就意味着某种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被认可和被遵从,这也意味着某种秩序的形成。而且只要这种文化在起作用,那么由这种文化所确立的社会秩序就会被维持下去,这就是文化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
(4)传续。从世代的角度看,如果文化能向新的世代流传,即下一代也认同、共享上一代的文化,那么,文化就有了传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