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经中国教育部批准,学位证书可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认证后法律效力等同于国内研究生“双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内就业、考公、读博时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基本录取条件
成绩要求:需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和外语的差额复试,政治审查及体检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项目特点与竞争
方向选择:中外合作项目开设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等方向(学制3年),考生需在报名时直接填报方向。
招生规模:涉外律师、国际仲裁方向各暂定20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竞争可能较为激烈。
夏令营优势:学校每年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可获报考激励政策,建议提前关注并参与。
考试科目与难度
虽未明确列出中外合作项目的考试科目,但参考普通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法学)初试科目通常为政治、英语、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及专业课。复试可能涉及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难度与普通硕士相当。
华东政法大学的国际商法硕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授予的学位证书在国内是受到认可的。
该项目由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经中国教育部批准,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认证后的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等同于国内研究生“双证”,即在国内享有与国内硕士学位相同的法律地位和认可度。因此,对于有意向报考或已经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的学生来说,可以放心其学位的国内认可度。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 ||
办学地址 |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 法定代表人 | 叶青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 华东政法大学 | ||
外方: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国立大学)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 学制 | 1年 |
每期招生人数 | 6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2004年—2026年(每年1期) |
招生方式 |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在新加坡的标准) |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法学 | ||
颁发证书 | 中方:无 | ||
外方:Master of Laws(法学硕士学位) |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
批准书编号 | MOE31SG1A20040519O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27年12月31日 |
华东政法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合作举办高级法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合作举办高级法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 ||
办学地址 |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 法定代表人 | 叶青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 华东政法大学 | ||
外方: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 学制 | 1年 |
每期招生人数 | 4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2010年—2021年(每年1期) |
招生方式 |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在美国的标准) |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高级法律 | ||
颁发证书 | 中方:无 | ||
外方:Master of Law-Legal Institutions |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
批准书编号 | MOE31US1A20101066N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