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调档。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提档时出现同分情况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类型。
第十八条 学校对已投档考生,采用“投档分优先,遵从考生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清”),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除江苏省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比较顺序为理工类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数学、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理工类须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为化学或生物,文史类须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为地理或政治,本科一批等级须达到AB,本科二批等级须达到BB。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等级或分数高者(比较顺序为理工类物理、化学或生物、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历史、地理或政治、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录取选考相关科目及分数高者(比较顺序为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历史、政治、地理)。专业调剂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二十一条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专业除外)、中药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护理学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或中英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药学类专业;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医药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中医骨伤科学(本科) | 医学 | 中医学类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中药制药(本科) | 医学 | 中药学类 |
生物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药事管理(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中药学(本科) | 医学 | 中药学类 |
药学(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护理学(本科) | 医学 | 护理学类 |
针灸推拿学(本科) | 医学 | 中医学类 |
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类 |
中医学(本科) | 医学 | 中医学类 |
康复治疗学(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大学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在10-15天内可查询,不同批次、地区和院校的具体时间有所差异
1、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差异
录取批次决定查询周期。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如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各批次填报与录取时间不同。例如,强基计划录取结果可能在一周内公布,而本科普通批通常需10-15天。
2、省份和招生政策影响进度。不同省份的录取进度受考生数量、招录流程复杂度影响,例如人口大省的本科批结果可能晚于其他省份1-2天。2025年起全国多地实施新高考政策,合并录取批次后,部分省份的查询时间可能相对集中。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学校现任党委书记王瑶琪,校长唐志书。
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93年,更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1996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与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2022年,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成为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学校现有3个校区,分别为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和望京校区。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倡导“人心向学、传承创新”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扬“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学校(含直属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6369人,专任教师1822人。学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医大师8人,并拥有一支以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组成的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