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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招生政策

阜阳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7.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生源和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8.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旅游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9.除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0.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七、学历学位

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1003、2596225、2596248

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3.邮政编码:236037

4.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

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阜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摘录)

院教字〔2009〕3号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学校允许普通本科学生在合适的条件下,调整学习专业。

第二条 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办理注册手续的我校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同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征集志愿”或“服从志愿”录取的新生。

2.确有专长,在高中或大学学习期间,参加竞赛、科技成果或发明获得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文章或作品,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

3.学习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2.5。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适宜在其他专业学习。

5.因专业调整或停止招生,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第三条 转专业程序和时间

1.公布计划。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期学生报到后第2周的周一向教务处提供本学院各专业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提出考试科目(一般为1-3门)和考核办法。教务处复核汇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

2.学生申请。学生于每学期报到后的第2周内,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计划数,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专业的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转出学院推荐。拟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于第3周的周三前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同意跨学院转专业者应向拟转入学院推荐。

4.转入学院考核。为检验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学习,学校或拟转入学院在第3周的周六采取笔试或口试的形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和有关条件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入。

5.审核批准。转入学院于第4周的周三前将审核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复核,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向全校公示,根据文件及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阜阳师范学院高分考生奖励及优惠办法

为鼓励我省广大高分考生踊跃报考我校,从2012年起,学校为秋季招生录取的普通本科新生中的高分考生制定了奖励及优惠办法,以奖励高考当年被我校录取的部分高分考生,并为这部分高分考生提供了入学后专业任选的优惠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一、高分考生享受新生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考平行志愿报考阜阳师范学院、被正式录取且报到入学的文史、理工类高分新生。

2.奖励范围

按招生计划比例,2013年拟奖励高分(含政策分)新生60人,其中文史类总分前25名,理工类总分前35名考生。

3.奖励金额

文史、理工类考生均3000/人。

4.发放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到缴费取得学籍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规定款项打入学生校园卡中。

5.有关说明

1)符合奖励条件但未报到的考生,不予奖励;

2)获得奖励的考生,入学后退学者,需全额退回款项。

二、高分考生享受专业任选优惠

1、优惠对象与范围(同奖学金奖励对象与范围)

2、优惠办法

(1)录取时按高分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新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高分考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自主选择一次转专业机会。

(3)高分考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解释。

  此办法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