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地属于农用地。旱地一般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农用地
农用地的用途可以用来作为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的园地、乔木的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丛林地、灌丛沼泽、其他的林地、天然的牧草地、沼泽的草地、人工的牧草地、农村的道路、水库的水面、坑塘的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以及田坎。
2、建设用地
建设性用地其用途可以用来作为零售的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的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的商服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铁路用地等。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的用途可以用来作其他的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以及永久的积雪、盐碱地、沙地和裸岩石砾地等。
旱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