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是一种修辞格。它是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这两个文句字数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关。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和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词性一致。
1.对偶与对仗是两个概念,是两种语言形式。
2.二者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
3.对偶,是一种修辞格。它是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这两个文句字数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关。这种对称的语言方式,形成表达形式上的。
例如:
(1)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只对偶,不对仗。
(2)春天繁花开遍峡谷,秋天果实压满山腰。(碧野《天山景物记》)
——只对偶,不对仗。
(3)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
——只对偶,不对仗。
(4)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自嘲》)
——既对偶,又对仗。
(5)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毛泽东《七律二首 送瘟神》)
——既对偶,又对仗。
(6)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既对偶,又对仗。
1、对偶
谭永祥的《汉语修辞美学》(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中说:“上下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或者相似,富于整齐、对称的均衡美,这中修辞手法叫对偶。”(其实,他也把“对偶”当成“对仗”的)也就是说,对偶是一种修辞格,是从语言的角度来说的。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这样归纳其基本要点就在于“字数上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关的两个句子”。它主要分为正对、反对、串对几种类型。
2、对仗
黄志浩的《古代诗词创作与鉴赏》(汉语大词典出版社)中指出:“所谓对仗,顾名思义,是指出句与对句像仪仗队一样两两相对。……律诗中间的颔联、颈联需要对仗,是律诗标志之一。……它要求‘字数相等,语义相对,平仄相反,词性相合,结构相同。’”也就是说,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及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特别要避上下两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同一词语。